研修課程
授課專家:
[專家團]
授課天數:
1?天
收費標準:
價格面議
開辦周期:
按需開辦,有需要的企業請致電本站客服
受訓對象:
企業董事長及總經理 專業精深—— 專家團老師有多年管理的經驗,結合近10年對本土企業的深入研究,整合出一整套對本土企業提升盈利能力的體系。 實力派講師——專家團以其專業學養和多年實務經驗,引入世界500強企業的先進管理方法,結合小組練習、情景模擬,案例分析、角色扮演、頭腦風暴的全方位互動方式,把課程演繹得極為生動活潑,完全跳脫一般講授的巢臼。 大師風范——專家團非常樂于與大家分享自己的研究成果,不僅常年為企業提供各種針對性強的整體財務解決方案;還應電視媒體的邀請,主講的財務管理系列課程,受到了觀眾的廣泛認同。
企業分管人力資源工作的企業高管;
企業人力資源總監;
? 企業行政及人力資源經理;
課程大綱:
一、《勞動合同法》、《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》對用工管理提出的挑戰
(一)規章制度的制定不再是用人單位的單方行為,關系到員工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在制定或修改時,要履行法定程序
1、法定程序有哪些?
2、如何應對法律風險。
(二)用工不簽書面合同將面臨高昂的代價
1、用人單位不愿簽訂合同的法律風險。
2、如何應對法律風險。
3、哪些人可以不用簽定書面勞動合同?
4、簽訂勞動合同應當注意的問題。
(三)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門檻大大降低,該簽不簽的成本大
1、哪種情形下必須簽訂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?
2、違反法律規定的法律風險。
3、簽訂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需要說明的問題:
(1)從立法精神上看,不等于鐵飯碗、終身制。
(2)從法律標準上看,不等于有不同的解除合同的條件和標準。
(3)從法律規定上看,勞動合同期限長短區別不大。
(4)從法律要求上看,簽訂短期勞動合同不利于用工管理。
(四)試用期的規制更嚴格
1、表現為五個“明確”:
(1)時間明確;
(2)次數明確;
(3)工資明確;
(4)主次分明;
(5)禁止明確。
2、兩個“提高”:
一是試用期解除合同的要求提高;
二是違規成本提高。
3、如何防范法律風險:
一是在錄用條件的設置上注意防范;
二是在具體的操作上注意防范。
(五)取消勞動者“跳槽”要承擔的違約責任
1、法律對員工辭職有什么新規定?
2、員工違約“跳槽”的怎么辦?
3、如何有效預防員工違約“跳槽”?
(六)經濟性裁員要承擔社會責任
(1)人數要求
(2)程序要求
(3)社會責任要求
(七)勞動合同到期終止,用人單位不愿續簽也要支付經濟補償金
1、合同終止的表現形式;
2、不用支付經濟補償金的情況;
3、存在的問題;
(1)雙方都不愿續簽勞動合同的怎么辦?
(2)員工到了退休年齡,合同到期是否支付經濟補償金?
(八)違法辭退員工的成本成倍上升
1、解除合同要有法律依據;
2、解除合同要有證據;(用人單位如何舉證?)
3、解除合同要注意程序;
4、解除合同要注意相互協作和支持;
5、解除合同要辦理手續。
二、《勞動合同法》、《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》給用工管理帶來的機遇
(一) 確立了用人單位的知情權,有利于控制員工的入職風險
1、用人單位有哪些知情權?
2、行使知情權要注意防范的法律風險;
3、不履行告之義務的法律責任。
(二)確立了服務期制度,有利于降低員工培訓的風險
1、約定培訓服務期違約金的條件;
2、約定培訓服務期違約金應注意的問題;
3、約定培訓服務期違約金的難點問題。
(三)規定了商業秘密保護,有利于企業保護知識產權
1、關于商業秘密保護的法律規定;
2、在約定競業保密條款時要注意的問題。
(四)降低了經濟性裁員的條件,有利于企業提高參與市場競爭的能力
(1)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的;
(2)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的;
(3)企業轉產的;
(4)企業進行了重大技術革新的;
(5)企業經營方式進行了調整的;
(6)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,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。
(五)明確了代通知金制度,有利于企業選擇辭退員工的余地
1、提前一個月通知員工解除合同的“弊”。
2、不用提前一個月通知員工的“利”。
3、多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如何確定?
(六)限制高收入員工的經濟補償金標準,有利于企業節約用工成本
1、支付經濟補償金的標準;
2、支付經濟補償金的原則;
3、經濟補償金的計算方式。
(七)確定了多種用工形式,有利于企業靈活選擇用工方式
1、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用工;
2、勞務派遣;
3、非全日制工。
(八)增加了過渡性條款,有利于減少對企業的管理沖擊
1、勞動合同法實施前已簽訂的勞動合同繼續履行;
2、勞動合同終止的經濟補償金從新法實施后開始計算;
3、勞動合同解除的經濟補償金,新法實施前的按原來規定的標準計算,新法實施后的按新的規定計算;(《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》對此有哪些新規定?)
4、勞動合同簽訂的次數,從新法實施后開始計算。
三、如何應對《勞動合同法》、《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》的新規定
(一)要及時轉變用工觀念,調整用工思路
(1)要及時調整管理機制,建立和完善規章制度;
(2)要嚴格執行法律、法規及規章制度。
(二)要不斷提高管理水平,變粗放型管理為科學管理、規范化管理
(1)要科學制定勞動定額標準,嚴格業務考核要求,精細安排勞動時間。
(2)要嚴格勞動紀律,做到是非分明、獎懲分明。
(三)樹立“以人為本”的用工管理理念,建立符合現代企業用工管理的企業文化
(1)關愛員工,視員工為企業發展的關鍵;
(2)培養員工,為員工創造事業發展的通道;
(3)教育員工,使員工成為向上的力量。
老師介紹:專家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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