研修課程
對待此次改革的正確認識是,結構性減稅是“有增有減、結構性調整”的一種稅制改革方案,區別于全面的、大規模的減稅,更強調有選擇性的減稅,但不排除部分企業會增加稅負。因為從單個企業說,隨著它的成本結構不同、發展時期不同,體現在它的這一環節繳納的稅收也是不同的,如果企業當期進項抵扣少,稅負就會增加。作為企業,應該放遠眼光,利用先行試點的機遇搶得發展先機,拓寬國內外市場,進一步提升市場競爭力。
一、營改增相關法規
二、應稅服務
1.定義
2.營改增項目對比
3.非營業活動
4.視同提供應稅服務
5.視同提供應稅服務
6.營改增項目判斷
7.隨增值稅征收的項目
三、納稅人
1.小規模納稅人標準
2.合并納稅
四、增值稅稅率、征收率
1.17稅率
2.13稅率
3.新增兩檔稅率
4.零稅率
5.6%征收率
6.4%征收率、4%減半征收率
7.3%征收率
8.新概念
9.小規模納稅人征收率
10.稅負變化
五、進項稅抵扣
1.營改增變化
2.可抵扣項目
3.抵扣憑證的要求
4.不得抵扣項目
5.無法劃清非稅項目
6.進項稅轉出
7.對不合格的處罰
六、銷售額
1.定義
2.差額納稅
3.人民幣折合率
4.分別核算
5.中止、折讓、開票有誤
6.不具有合理商業目的
七、營改增相關財務核算
八、其他相關政策