研修課程
胡建淼老師簡介
教育經歷
畢業于中國政法大學研究生院,獲行政法學碩士學位;
資歷背景
胡建淼,男,漢族,1957年11月生于浙江省慈溪市。我國當代行政法學家。畢業于中國政法大學,行政法學碩士學位。
現任中央黨校(國家行政學院)一級教授、博士生導師。專家工作室領銜專家。國家行政學院法學部主任,兼任浙江大學光華法學院行政法學教授,博士生導師。
工作經歷
1990年起,任杭州大學法律系副主任、副教授;
1992年起,任杭州大學法學院常務副院長兼法律系主任、教授;
1995年起,任杭州大學副校長;1996年起,兼杭州大學法學院院長;
1998年,同時任杭州大學黨委常委;
1998年9月-2007年10月,任浙江大學黨委常委、副校長;
2001年起,擔任浙江大學憲法與行政法專業博士生導師;
2007年10月任浙江工商大學校長。
2010年12月28日任國家行政學院法學部主任。因工作調動,不再擔任浙江工商大學校長,黨委委員、副書記職務。
現任中央黨校(國家行政學院)一級教授、博士生導師,專家工作室領銜專家。
2011年3月28日在中央政治局講解《推進依法行政和弘揚社會主義法治精神》。
長期從事憲法與行政法研究,自1990年以來,曾到美國斯坦福大學、英國愛丁堡大學、澳大利亞西澳大學、德國基爾大學、法國馬賽大學等作過訪問學者或學術交流。自1987年來,共出版《行政法學》、《比較行政法——20國行政法評述》等著作(含合著)100余部,在《中國法學》、《法學研究》等刊物上發表論文100余篇。國家重點學科“憲法與行政法”學科帶頭人。
2020年11月9日,經中國法學會有關專業委員會等部門推薦并征求本人同意,決定聘任胡建淼為最高人民檢察院專家咨詢委員,聘期為五年。
曾任浙江大學副校長,主持行政工作,主管人事、財務和外事工作。曾任浙江工商大學校長。
社會兼職
兼任中國法學會常務理事兼學術委員會委員,中國法學會董必武法學思想(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理論)研究會副會長,中國行為法學會副會長兼行政法治研究會會長,中國法學教育研究會副會長,中國行政法學研究會顧問,中國行政體制改革研究會副會長,國務院參事室公共政策研究中心副理事長,最高人民法院特邀咨詢員和案例指導工作委員會委員,最高人民檢察院專家咨詢委員,北京市人大代表和法制委員會成員,北京市法官檢察官懲戒委員會主任。
獲得榮譽
1991年被授予“省新長征突擊手”稱號;
1995年被中國法學會授予首屆全國十大“杰出青年法學家”稱號,同年,被國家教委、人事部授予“全國優秀教師”稱號;
1997年被列入浙江省跨世紀學術和技術帶頭人(浙江省151人才工程)和“全國百千萬人才工程”第一層人選;
2007年被評為浙江省有突出貢獻中青年專家;
2009年,當選第六屆浙江省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委員;現兼任教育部法學專業教育指導委員會副主任委員,中國法學會常務理事,中國行政法學研究會副會長,中國比較法學研究會副會長,中國法學教育研究會副會長,中國人權研究會常務理事,東亞行政法研究會理事,“五五”普法國家中高級干部學法講師團成員,中國法制日報社法學專家顧問,第五屆浙江省社會科學界聯合會副主席,浙江省法學會副會長,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仲裁員,澤大律師事務所名譽主任,浙江省人事仲裁委員會副主任;浙江省政協第八、九屆委員、社會法制委員會副主任委員,浙江省政府經濟建設咨詢委員會委員,浙江省人民檢察院專家咨詢委員會委員,杭州市人大常委會立法咨詢委員會主任,享受國務院政府特殊津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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