研修課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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為什么在職博士不發畢業證?
在職博士教育是教育部認可的一種高等教育形式,但鑒于在職博士學術碩士和學位碩士課程設置存在較大區別,因此,教育部要求在職博士畢業不必頒發畢業證書,而需要給予碩士學歷證書。
這其中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兩個方面:一方面是政策導向的問題,碩士學位證書是由國家授權發放的唯一學位證書,而在職博士與碩士學歷是存在差異的,再加上在職博士教授的屬于非學位類研究生教育,因此,無法頒發由國家授權的學位證書。
另一方面是在職博士本身的目的性問題,目前,在職博士不是以獲得學位為主要目的,而是為了提高自身科研和創新能力,因此,在職博士的結業證書與普通碩士學位證書應該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。
學術界認為,在職博士課程的學習和碩士學位課程的學習是有所區別的,碩士課程的學習主要是以“學習”為主,而在職博士課程的學習主要是以“研究”為主。
因此,在職博士的證書不是學位證書,而是結業證書。在職博士培養過程的重點是培養研究能力,而非學術理論,這與碩士學位的培養成果是不相同的。
在職博士與常規碩士學位一樣,也有相應的學科方向,比如法學、管理、教育學等。而這些學科方向在實質上都屬于非學位類研究生教育,因此,在職博士畢業也不需要授予學位證書。
但事實上,在職博士培養的是一批高素質的人才,他們在單位中發揮著非常重要的作用,多少也要有一份證明他們碩士研究生畢業的結業證書。
總之,在職博士不發畢業證的原因是多方面的,但這并不影響在職博士畢業生在職場上的地位和作用。在職博士畢業后,憑借過硬的實踐技能和研究成果,他們在職業生涯的各個方面都會表現出色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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